公司设立过程中有哪些不规范行为?

更新时间:2020-10-30  来源:奥德律师事务所  作者:管理员

(一)发起人之间无发起人协议或发起人协议约定不明。在因公司设立而引起的纠纷中,绝大多数没有发起人协议,加之后来章程上的签名又是伪造,致使在认定发起人之间的合意时存在很大困难。有些公司设立前虽然发起人之间签订了发起人协议,但往往内容不完整、用语不准确,有些约定甚至违反法律规定,难以依据发起人协议规范公司设立行为。

(二)中介代理机构越俎代庖。一些发起人全权委托中介代理机构,中介代理机构为了能够节省成本,往往简化了一些程序(如照抄《公司法》条文,制定“傻瓜章程”),甚至伪造相关手续和材料。

(三)向工商登记机关提供虚假材料。在一些公司的工商登记材料中,存在着大量的虚假材料,如虚假的验资报告、虚假的股东身份证明以及虚假签名的各类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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