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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某船舶管理公司诉于某劳动合同纠纷一案

更新时间:2020-10-15  来源:奥德律师事务所  作者:管理员


一、案件基本事实

2015年1月26日,于某因工作失误导致公司内部管理混乱后被公司法人进行批评,于某便与公司产生矛盾,一怒之下离开公司并将公司的诸多文件包括劳动合同、学生缴费名单等重要材料带走。2015年2月9日,于某向天津市滨海新区劳动人事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申请的各项金额高达20万元),后船舶管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提出反仲裁申请书。该案由德恒日盛律师组承接。2015年6月仲裁委作出仲裁裁决,公司支付于某1月份工资2322.40元,支付于某2014年未休年假工资6395.20元,于某归还公司借款4076元,公司返还于某养老保险手册及失业证并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将公司要求于某支付的关于某酒店给付的管理费26208.5元、酒店实训生垫付费用1280元均予以驳回。后,公司及于某均不服上述裁决,向法院起诉。于某向法院请求判令:公司支付其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经济补偿金、经济赔偿金、垫付费用、加班费、未休年休假工资、防暑降温及冬季采暖补贴费等共计245974.3元。公司向法院请求判令不予支付上述费用且要求于某返还27488.5元。

二、判决结果:

    滨海新区人民法院判决结果:一、支付于某一月份工资2193.50元;二、公司支付于于某2014年未休年假工资2819.54;三、于某返还其代收的某酒店支付给公司的管理费、酒店实训生海运住宿垫付费共计27488.5元;四、公司支付于某2014年12月工资500元;五、于某返还公司借款852元。六、公司向于某交付就失业证。七、驳回于某的其他诉请。

    三、争议焦点

1、案件难点

难点一:公司没有于某的劳动合同(已被于某带走),可能面临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支付问题。

难点二:于某与公司之间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合法。

难点三:公司要求于某返还的27488.5元单据为复印件,证据效力问题。

难点四:如何证明于某的岗位为人事总经理,继而可以证明其知晓公司人事制度并对于放假安排是知悉的(放假天数多的部分算作年假有员工签字确认)。

难点五:于某打卡考勤记录较少,如何确定其考勤继而确定其工资。

2、总结争议焦点

焦点一:于某劳动关系的起始时间、是否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问题、于某每月工资标准。。

焦点二:于某与公司之间劳动关系解除是否合法。

焦点三:于某是否是公司人事总经理。(于某一直声称自己为业务经理,否认人事经理一事,继而否认从公司带走重要材料的事实)。

焦点四:于某年休假是否已享受、是否有加班、加班费是否已支付。

    焦点五:于某应当返还的款项金额。

    四、律师办案心得

    本案中的公司为法律顾问单位,所以公司的法律意识、证据收集及人事体系的完毕都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本案也是得到了公司非常高的评价及认可。说明企业法律风险防范体系建立的必要性,在遇到纠纷或是关键时刻确实能为企业降低损失甚至避免损失的发生。

本案中:首先,公司没有与于某的纸质劳动合同,但是有去相应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进行登记,故,依据二级网的查询结果、就失业证上登记的信息(当时备案的合同显示为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证明了公司与于某之间的劳动关系,这样公司也就不用向其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因公司的工资单都有于某签字(有12月份),故于某主张的12月份工资无依据。公司还有一张补贴发放单,各项补贴包括防暑降温及冬季采暖补贴均有签字并发放完毕,证明也不拖欠这两笔补贴。但最终法官还是将两张单据上记载的除防暑及采暖补贴全部计算为于某的工资,好在公司对于某的解除劳动关系的合法性进行了肯定,所以没有太大影响。劳动关系解除,公司按程序办事,首先通知到岗,之后在于某未到岗后依据公司规章制度对于某的进行旷工的认定继而书面通知其劳动合同解除,在被于某拒收后,公司进行登报处理。之后,按照正常程序为其办理失业保险,将手续及通知寄送到于某处,其依然拒收。在庭审中对于规章制度也是通过先确认于某“人事总经理”一职,继而通过其为相关员工办理劳动合同签订、规章制度学习、试用期通过签字确认等表格及证人证言,最终证明公司的规章制度于某是知悉的。继而证明公司与于某解除劳动合同关系是合法的,而不是其口中所述被辞退(当时其手里有录音还有证人证明公司法人对其进行类似辞退性言语,此处较难,但最终这个难点也被解决了)。

其次,对于要求于某返还的27488.5元,公司也在本案起诉前与酒店进行充分的沟通及认真取证,最终酒店为公司在于某代公司领取的单据上进行盖章确认,也正是如此,得到了法院的支持。

再次,本次庭审为一般程序,前后开了四次庭,每次庭审都是至少四个小时以上的庭审时间,公司提出了充足的证据证明每一项诉请,共计提出17组证据共计40多份文件,准备十分充分。正因为能准备如此充分,是因为公司的法律意思较强,请了我们德恒日盛作为法律顾问,对于其人事系统环节的相关文件、解决方式进行了专业的分析及指导,经过人事系统的导入,公司的劳动人事法律风险大大降低,尤其在本案中,可以充分体现。律师在本案中付出了很大心血,无论从时间上、细节上、专业上。今后,无论什么案件,都应认真分析案情、认真收集证据并有技巧证明我方诉请,最终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以上为本人经手的某一个案子的案件总结,这中间得到律师组多名律师的帮助及分析,在团队的帮助下才去取得了这样好的一个结果。今后本人会更加努力,细致谨慎服务好我们的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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